遂平: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落实落细
“通过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让我受到了震撼和洗礼。只有不断加强思想教育,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强化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才能避免走错路、走歪路、走歧路。”近日,在遂平县常庄镇召开的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上,蒋庄村党支部书记朱联合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遂平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开展常态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不断推进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案发单位党组织,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县纪委监委始终把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抓好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压实两个责任。印发《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实施意见》,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和部门以案促改工作的指导,层层传导压力,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向基层延伸。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主动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工作落实。
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协调配合、检查考核等机制,发挥主导推进作用,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组织部门把以案促改工作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内容,教育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宣传部门大力宣传以案促改工作的典型事例和突出成效,扩大覆盖面、影响力。巡察机构将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巡察内容,着力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督查考核。把监督检查贯穿以案促改工作全过程,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多种形式,重点围绕案例剖析、对照查摆、措施制定、整改落实以及制度完善等重点环节,对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到“四个不放过”,确保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完善以案促改工作考评办法,把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述职述廉内容,对以案促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而导致同类问题重复发生以及造成严重影响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遂平县纪委监委 李丽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