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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发布时间:2021-10-14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是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靠前监督,要求驻在单位严把项目预算、审计、决策、执行等关口,出台规范化管理规定,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全面梳理风险,加强制度建设。认真研究突出问题,全面梳理排查项目建设流程环节及其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风险点,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及时出台《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防止项目随意上马、轻易下马、盲目立项、重复建设,把好风险防控关。
抓好制度落实,切实防控风险。推进实行项目归口管理和立项审批机制,对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引入专家论证和咨询机制;对项目的技术方案、立项审批、招标方式等,均坚持民主决策,防止出现人为操作、“包办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招标预公告制度,重点加强对倾向性、排他性条款的公示与监督;加强项目审计监督,特别是涉密项目先脱密后审计;对投标、中标供应商提前开展廉政精神宣讲,要求作出廉政承诺,落实情况纳入验收,发现问题一票否决。
严把重点关键,堵塞工作漏洞。严把采购关,严格审核审批采购方式,特别加大对采用单一来源等方式项目监管力度;严把合同关,重点关注技术指标等,清除细节上的廉政隐患;严把付款关,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严防模糊处理、不当得利;严把验收关,加强工程质量监理,组织第三方测试和标准符合性测试。
加强人员管理,筑牢廉政基础。深入开展政治学习,教育警示信息化项目相关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牢牢把住“总开关”;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切实做到警钟长鸣、正本清源;加强重点岗位监督,督促重点岗位人员在保密、对外交往等方面坚守底线、筑牢防线,不越红线,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严肃处理。(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