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三项举措并重,推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有序开展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厉整治全市骗取医保基金突出问题,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立足本职,通过参与部署、强化监督、建立机制等“三举措”,督促医保部门加强基金监管,切实守护好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
参与部署,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通过参与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参与制定基金检查整治实施方案,对基金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纪律、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主责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堵塞问题漏洞,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保证基金安全,保护参保人员权益。
强化监督,推进医保监管工作。督促市医保局、市医保处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立足“监督的再监督”,不断压紧压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要求市医保局切实担负起自查自纠工作牵头责任,协作部门联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合力;要求各单位强化主责意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查处各种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医保基金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对各单位发现问题、暴露的薄弱环节下发整改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
建立机制,做好问题线索移送。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纪检监察组将对市医保局抽查医疗机构,对非实名制就医、超范围使用仪器、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挂床住院等专项治理重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建立明确问题线索移交的几项机制。一是研判机制。要严格把关,按照相关规定移交。二是会商机制。若问题或涉及的对象比较复杂,根据监督对象不同可邀请相关单位会商后处理。三是协同机制。处理案件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求市医保局对核实不准的要与纪检监察组搞好协同。四是信息共享机制。市医保局各种台帐要与纪检监察组共享,纪检监察组及时督导与互动,确保治理效果。目前,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