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① | 市县巡察一体监督的生动实践
市县巡察一体监督的生动实践
“以前在本县巡察,容易受‘熟人社会’影响,这次市委部署开展的提级交叉巡察,有效破解了这个现实难题,提升了巡察质效。”10月20日,谈起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时,市委第十六巡察组分组组长房建说道。
今年8月中旬,市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采取同类同巡、市委提级、县区交叉方式,组建18个巡察组,同步启动了对市县两级党委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和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法院党组织的联动巡察。
“县区地方小、熟人多,易受人情干扰,导致巡察发现问题不深不透。”市委巡察办主任李安国介绍道,“特别是这次巡察的机关单位,多是群众眼里的‘领导机关’,县区自行巡察,不同程度存在畏难情绪,干部群众反映问题也有顾忌,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为有效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推进全市巡察高质量全覆盖,此轮巡察实行提级+随机交叉模式,即一个市委巡察组下设4个县区的整建制分组ABCD,巡察非ABCD所在县区的机关单位,全方位破除可能存在的“人情”干扰,有效解决了巡察干部“不敢巡”、被巡察对象“不怕巡”、干部群众“不信巡”的问题。
在交叉基础上加入提级,是市委对之前交叉巡察经验做法的进一步规范提升。结合本轮巡察对象情况,市委授予各提级交叉巡察组一定自主权限,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由调配分组力量集中攻坚。这一举措,既增强了提级交叉巡察权威,最大限度卸下县区巡察干部的思想包袱,又发挥了市县巡察联动的组织优势。
为了提升市县巡察一体监督质效,将县区巡察监督权上提一级,建立了市委统一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委巡察办统筹协调、各巡察组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统一制定方案、统一部署任务、统一使用力量、统一工作标准、统一听取汇报、统一运用成果,明确提级交叉巡察组受市委统一指派、接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市县巡察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联动效应。
巡察中,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各巡察组阶段性工作汇报,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进行指导督导。
“这次提级交叉巡察,我们共收到和发现纪检监察类问题线索31件次,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5份,推动县法院已退还诉讼费9万余元、支付超期执行案款51.1万元。”市委第十七巡察组组长沈晓华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