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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创新工作方法 深化标本兼治 做实做细以案促改

发布时间:2020-10-29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平舆县纪委监委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重要举措,精心谋划布局、探索有效途径、创新方式方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机制建设,加强统筹联动,强化担当作为,集中精力抓常态、抓重点、抓专项、抓协调,不断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持续优化全县政治生态。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以案促改工作责任。县委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深化以案促改作为党委(党组)、纪委监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一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部门以案促改工作的统一指导和协调沟通,推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县纪委监委着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主导推动作用,抓好统筹协调、综合指导、检查考核,压实有关职能部门、案发单位、涉案单位的责任。

  落实逢案必改,推进以案促改不断深入。平舆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一案一改、逢案必改”要求,对新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印发以案促改通知书或工作提醒函,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做到因案制宜、逢案必改,支持各单位创新形式,用活载体,通过微信工作群“线上”学习交流、党支部党小组“线下”分组讨论、召开警示教育会等,开展了载体新颖、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在19个乡镇(街道)206个农业村设置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栏,定期筛选全县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在专栏内予以公布,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清风平舆”微信公众号上开设“以案促改、以案为鉴”栏目,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

  聚焦工作重点,强化以案促改工作质效。疫情防控期间,县纪委监委对14起疫情防控案件,及时启动以案促改,下发以案促改通知12份,开展以案促改监督检查5次,督促案发单位、涉案单位和关联单位发现并整改问题58个。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印发《平舆县扶贫领域以案促改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县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集中行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压推进扶贫领域案件办理,持续深化以案促改,抓实问题整改,促进建章立制,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同时,把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巡察内容,以督促开展以案促改作为巡察发现问题的重要切入点,着力发现群众身边小微权力腐败问题。并通过督促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警醒基层党员干部职工引以为戒,心存敬畏,有效预防基层“微腐败”,真正起到“剖析一案、警醒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充分发挥巡察震慑效应,推动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平舆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