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向诬告者亮剑,为实干者撑腰
“没想到纪委监委的同志会来给我澄清,我很是感动。”确山县任店镇某村支部书记刘某某在信访举报失实澄清正名会上如是说,“被失实举报后觉得委屈,但经过这次澄清正名会,以后一定会继续努力开展好村里的工作,不辜负组织的关怀和支持。”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协同作用愈加显现。社会共治、群众监督的伟大乐章已然奏响,但其中不乏有诬告陷害的杂音,破坏政治生态、挫伤干事者的心气。2018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也明确规定“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严查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部署安排,是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明确要求。
为防止错告诬告陷害行为的发生,支持党员干部担当负责、干事创业,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结合确山县实际,制定《确山县党员干部信访举报失实澄清制度实施办法》,推动诬告陷害澄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2019年以来,确山县纪委监委先后为4名受到不实举报党员干部进行澄清,取得很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如,有群众举报其村支部书记邓某某违纪违法问题共六项,后经调查查明系诬告陷害,2019年7月26日,纪委监委对举报者诬告陷害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又如,疫情防控期间,县疾控中心方某某被网络举报不尽职尽责、购买劣质防护物资等违纪问题,经审查调查系失实举报,2020年3月10日,县纪委监委对县卫健体委党组送达《澄清证明通知书》,并在疾控中心支部党员大会上,对该同志进行澄清正名,该同志眼圈泛红的说“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我一定知恩图报、放下包袱、再接再厉,带着组织的关怀在疫情一线再建新功”。
确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执纪执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党组织就是担当者、实干者的坚强后盾。下一步,确山县纪委监委将对其余9起诬告陷害行为全面展开澄清正名工作,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确山县纪委监委 罗倩倩 许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