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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纪委通报三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0-07-25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1.遂平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东违规收取城建档案馆技术咨询服务费问题。2015年6月,省发改委下发通知,明确《关于规范城建档案馆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64号)废止。王东仍安排遂平县住建局下属房地产管理所、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三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照豫发改收费〔2004〕176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城建档案馆技术咨询服务费,用于上述三个单位日常公务开支、支付职工工资。2019年12月,王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西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陈清友、于驰及审判员冯泮芹审理案件中收受钱物问题。2016年上半年,陈清友、于驰在审理吕某某诉西平县某公司借贷纠纷案中,各收受吕某某父子现金5000元,在该案审理及合议时对吕某某予以偏袒照顾;2017年,冯泮芹在审理吕某某父子与西平县某公司借贷纠纷案中,收受吕某某父子2000元消费卡及其它礼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吕某某父子予以偏袒照顾,加重了西平县某公司的诉累。2019年1月,陈清友、冯泮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驰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3.汝南县植保站站长李勇、党支部书记冯锋、河南省天中种子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李红伟等人串通投标问题。2019年4月,李勇利用担任汝南县“小麦飞防项目”招标联系人的便利,与李红伟等人串通投标,并在李红伟借用的河北某公司成为第五、六标段第一中标人后,与李红伟等人合谋调换标书;冯锋担任该项目评标专家期间,对李红伟借用河北某公司资质投的第五、六标段予以关照,并在评标结束尚未公示中标结果前,违规向李红伟透露河北某公司成为第一中标人等相关招投标信息,损害了公平竞争环境。2019年7月,李勇、李红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冯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