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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家风当休矣

发布时间:2020-07-12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7月2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了文章《清廉传家惠久远 家风不正遗祸患》,介绍了多起浙江省查处家风不正典型案例,其中不少领导干部栽在“家里那点事”上,家风败坏往往是他们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

  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晓千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其妻子、儿子、岳父,乃至未婚儿媳等多人陷入腐败漩涡,成为一起典型的家族式腐败。刘晓千担任建设局长后,不重视家风建设,纵容亲属利用自己的职务或影响参与违纪违法活动,谋求不当得利。通过妻子收取相关企业4笔贿赂,共计204.61万元;通过岳父收受某公司190万元贿款,并将其中30万转给儿子及其未婚妻使用......腐败的雪球越滚越大,贪欲的绳子越勒越紧,最终“引火烧身”。这种“全家腐”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一个重要原因不容忽视——家风败坏、以贪为荣。

  浙江省纪委监委这样点评: 刘晓千曾是“全家骄傲”,最终沦为“家族耻辱”,造成悲剧的根子还是其本人,既没有把好廉洁自律的“前门”,也没有守好家庭防线的“后门”。权力成就一个人,也足以毁掉一家人。全家收礼收钱“同气连枝”,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如此“家族式腐败”现象,为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同时敲响警钟。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新时代领导干部永葆初心的直观体现。领导干部要真正把家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上来,把家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内容。要正视”权“与”利“、”公“与”私“之间的利害关系,不要模糊了公私界限。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当作砥砺品行的磨刀石、抵御贪腐的防火墙,在培育良好家风中做表率,在践行使命中涵养好家风。

  “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领带干部只有严于律己、严于修身、严以用权,才能在家风建设中率之以先,做好表率。一些违纪违法案例:有的任由妻儿在管辖范围内经营牟利;有的纵容、默许家人打着自己旗号大肆收受礼金礼物;还有的兄弟姐妹齐上阵,大搞家族式腐败,形同共同敛财链条......家风不正,使他们陷入了物质享乐化、精神生活腐烂化、家庭生活逐利化的泥沼,最终”反误了卿卿性命“。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大是大非面前讲政治,各种诱惑面前显立场;要始终慎独慎微慎初,时时警醒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牢记“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要坚持正确的义利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坚决守好权力与亲情的分界线。

  “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祸及子孙、贻害社会。”家风作为一种风气,对家庭成员有着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影响,对营造廉洁从政的社会大环境有着涵养初心、砥砺使命的作用。要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打底,把纪律挺在前面,抓好家风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让良好家风润泽大地、涤荡人心。(确山县纪委监委 祁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