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别党员干部投案不自首说起
“在党工作一辈子,自己最终连组织都不相信,想想很可怜很可悲,最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也是自己滑向犯罪深渊的根本原因。”这是某省辖市政协主席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后的忏悔。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反腐持续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一批违规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投案和自首,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但是也有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组织函询、谈话时,对党不忠诚、投案后不自首,企图蒙混过关,对抗组织调查,执迷不悟,错上加错。
不信任组织就是对党不忠诚。人在组织不相信组织,企图对抗组织调查现象的发生,分析其心理主要是畏惧心理、侥幸心理、试探心理、对抗心理等在作怪。有的迫于压力主动到案说明情况,但避重就轻;有的到处打听案情,找人说情;有的拉拢腐蚀办案人员,错上加错;有的主动投案甚至部分问题自首,试探组织,企图逃避严重惩罚,但归根到底是思想上没有完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没有做到对党绝对忠诚。作为一线的执纪审查人员,深感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甚至是高级领导干部,人在组织一辈子,到头来不相信组织,是多么可悲、可怜的事情。
组织成就美好人生、实现个人价值。组织是实现个人价值的平台,是成就个人美丽人生的舞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就像大海对于鱼儿,天空对于飞鸟,没有组织就没有个人的一切,所以是组织成就了个人。一些领导干部到案后,往往大讲个人丰功伟绩、奋斗拼搏等,企图获得组织谅解、同情,但却忘记组织也没有亏待过他,组织给予工资福利待遇,给予职务职级,给予干事创业、服务人民的平台等,但因为个人甘于被围猎、腐蚀,最终忘记组织的给予与培养,忘记组织的纪律与要求,或温水煮青蛙,或心理失衡,或信奉金钱至上,或骄奢淫逸贪图享受,逐步触碰廉洁底线、违规违纪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身在组织更要心在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切莫把天功当己功、把平台当本事,否则就会忘乎所以、失去自我,就会心浮气躁,最终走向邪路、不归路。
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是唯一正确选择。执纪审查的根本目的是教育人、挽救人,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做到“两个维护”。在当前反腐高压态势下,组织的严管是为了更好保护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四种形态”给予主动说明情况和投案自首人员最大的“忏悔空间”。正如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所说,当纪律和法律摆在面前,党员领导干部配合组织的态度就成为调查处理时最大的自由裁量权。相信组织、依靠组织,积极主动配合组织调查,就会赢得组织谅解和宽大处理,否则一条道走到黑,背离组织,顽固对抗组织调查,只能是穷途末路。
“用蓝天作纸、海水作墨也写不完我的后悔,我的教训,我的痛心,现在深刻认识到,组织就是干部的家,犯错误不可怕,只要依靠组织才能取得组织的谅解和从宽处理,只有把自己完全地交给组织,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警钟长鸣,教训就在身边,希望这样的悔恨警醒身在组织、心在外的人,真正做到抛开私心杂念,去一心一意地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奉献组织。(赵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