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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一块钱也要退还给群众

发布时间:2019-12-04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支书给我们复印东西,按说收钱也应该,不是他复印我们还得到街上复印,不光多掏钱还麻烦…”

  “是啊,他们也没多收,就一块钱,没想到又退给我们了!”

  “这事虽然小,但是村干部也是犯了错,有错必纠。现在对干部的管理越来越严了,真的是不贪占群众一分钱啊!我们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近日,新蔡县练村镇称湾村群众关于村干部退还给群众的一块钱复印费议论纷纷,群众为此举纷纷点赞。这件事源于我们镇纪委委员的一次串亲戚。

  近日,镇纪委委员到我办公室汇报完工作后,他说了这样一件事:前两天他去大姑家走亲戚,闲聊中,大姑说这次复印户口本没跑到街上,直接到村委复印,复印后就交给支书,可方便了。村支书按一张一块钱收费。支书也有钱了,群众也方便了。

  听到这,我心头一紧,虽然这事很小,也没有群众反映,但是牵扯到群众利益的事无论大小都要严查不贷!村支书是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还是他自费买的打印机和A4纸?于人方面,于己谋利?随即我和镇纪委委员找到了称湾村党支部书记王友民。

  “现在群众户口本复印件都在哪复印的?”我们直指重点。

  “他们有的嫌到街上麻烦,就在我们这复印,一张给一块钱。”王友民坦然回答。

  “收费?怎么收费了?”我们提出质疑。

  “我感觉这收费应该没有啥问题,他们去街上也得掏钱啊!”王友民如是解释。

  “打印机和A4纸用什么钱买的?”

  “村委的工作经费…”王友民开始支吾。

  这个行为明显违纪啊!虽然只有一块钱,符合市场价格,但这钱可不应该收群众的啊!这在群众中产生的影响可不小啊!村室的打印机和纸张都是村委经费购买的,为群众免费提供复印也是应该的,为何把复印费收入囊中?

  “这件事我确实做错了,不该利用职务之便谋利,我以后一定注意个人行为,严于律己。”王友民惭愧地说道。通过谈心谈话,村支书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把每户群众一块钱的复印费退给了群众,共计53元。

  这让我想起来前几天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过程中学到的一篇文章,文中提到张伯行在廉洁自律方面说到的一句话:“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一块钱在很多人眼中,也不算多,说少也不为过。“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一块钱关系着是非对错的问题,让干部明白虽然这是小事,但折射出了一些干部理想信念不牢、廉洁自律不严的问题,为干部敲响了警钟,使干部在繁忙的工作中更注重慎独慎微慎初,把廉洁自律意识树得更牢,廉洁自律之弦绷得更紧。

  在监督执纪的过程中,作为乡镇纪委书记,不仅要注意查处干部违纪行为,也要注意从小处着手,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小”问题,进一步改善基层政治生态,让群众的日子越来越好!(新蔡县练村镇纪委书记  张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