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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通报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发布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宁波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对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通报:

  1.海曙区集士港镇横港村原党支部书记兼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吴永亮挪用公款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吴永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受托代收、保管横港村经堂庵跟自然村拆迁户调剂划拨面积费用过程中,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49万元归个人使用,并涉嫌挪用公款罪,其本人已将挪用款项退回。2019年7月,吴永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奉化区萧王庙街道云溪村原支委、棠村原党支部书记袁杏方虚增挖机费用套取扶贫工程项目,违规收受参保人员好处费等问题。2016年1月,在资源型机耕路建设项目中,袁杏方通过虚增挖机费用的方式,从该扶贫工程项目中套取人民币29920元,用于村非正常开支。2016年5月至9月期间,袁杏方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失地养老保险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伪造申报材料等手段,为5名亲朋好友违规办理失地保险;伙同他人违规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失地养老参保手续,并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33000元,其中袁杏方收受72000元。2019年9月,袁杏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法所得已全部予以追缴。

  3.余姚市兰江街道办事处城建城管办原主任韩文鉴借用拆迁户名义购买安置房问题。2018年7月至9月,韩文鉴利用负责兰江街道拆迁安置工作的职务便利,借用拆迁户名义,低价购入定向销售的安置房5套,并通过公开市场二手转让,共获利人民币1189649.45元。2019年8月,韩文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0月15日,韩文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违法所得已全部予以追缴。

  4.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吴江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06年至2015年期间,吴江利用职务便利,在监督管理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推进从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非法收受某公司负责人臧某送予的干股价值人民币60万元,多次索取收受臧某送予的现金共73万元,为其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电气防爆检测等业务方面谋取利益;吴江还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2019年8月,吴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违法所得已全部予以追缴。(宁波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