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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的黑猪被拉到外村私分了?

发布时间:2019-07-18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尊敬的领导,我是确山县任店镇陈门店村村民,我要举报我们村支书张玉良。2013年我们村实施黑猪扶贫项目,张玉良不敢把黑猪拉到陈门店村分,而是拉到二十多里外的王庄村,然后通知他的亲友们所谓的扶贫对象去领黑猪……”2018年底,确山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群众举报信。群众的利益绝不容被侵犯,县纪委监委领导当即批示,迅速查清事实。

  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了核查组,深入陈门店村走访群众,了解事实真相。

  2013年确山县扶贫办在任店镇陈门店村实施黑猪繁育与推广项目,项目申报的主体是陈门店村委,实施对象是该村125户贫困户,项目投入金额118.25万元,依据《任店镇2013年扶贫开发到户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确山县2013年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依托实施协议书》,由确山县康圣养殖合作社向125个项目户每户发放2头35公斤以上的能繁母猪仔。2013年5月,康圣合作社与陈门店村委分两次向项目户发放黑猪仔250头,领取猪仔时由各包组村干部分别通知所包组项目户,第一次是在陈门店村发放,第二次在王庄村发放。

  第二次发黑猪仔为什么不在本村发放,而是跑到二十多里外的王庄村发呢?你有没有将黑猪私发给自己的亲友?面对核查组的询问,村支书张玉良感觉到委屈,第一批在村里发黑猪时,项目户、围观的村民太多,大家一哄而上,场面差一点失控,所以第二批便安排在外村发放,都是由村干部分别通知自己所分包的项目户去领取,他自己绝对没有给亲友私分。

  事实真是这样吗?

  随着调查的深入,核查组成员发现,陈门店村委在发放黑猪仔时没有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所附项目户发放,有部分不在项目户名册、不符合条件的群众领取,其中有陈门店村委委员赵国良。同时,陈门店村委以运输服务防疫费的名义,向项目户每头猪收取50元的费用,由防疫员石常有负责收取,共计收取12400元。由于陈门店村委监管不力,确山县康圣合作社存在用部分公猪代替母猪发放现象。

  至此,整个事情已经清晰明了,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陈门店村委在项目监管中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对此,陈门店村支部书记张玉良应负主要领导责任,陈门店村委主任石保全、文书陈国顺、委员赵国良、防疫员石常有应负直接责任。同时,村委委员赵国良违规领取2头母猪仔,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廉洁纪律。确山县康圣合作社在发放猪仔时用部分公猪代替母猪,对此,康圣合作社负责人宋力应负直接责任。

  2019年5月24日,经确山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门店村支部书记张玉良、村委主任石保全、村委委员赵国良、确山康圣合作社负责人宋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门店村委文书陈国顺、陈门店防疫员石常有党内警告处分。村委委员赵国良贪占的2头猪价值4400元、违规收取项目户费用12400元被收缴上交县财政。

  很快,一份监察建议书送到了任店镇政府,要求任店镇政府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管,同时对以往实施的项目开展全面自查,确保群众的利益不被侵犯。(确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