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敢动扶贫“奶酪”,就让他丢人丢到家门口
“余小雪,你接到通知了吗?明天上午县纪委到咱村开大会,宣布村支部书记石成群的处分决定,让咱都去参加。”
“接到通知了,明天咱都去。”
“听说咱村的3名村干部在实施危房改造时犯错误受到处分了,群众私底下都拍手叫好哩!”双河镇余庄村几名党员在接到通知后相互转告。
2019年5月9日上午,位于淮河北岸的河南省确山县双河镇余庄村委大院里人声鼎沸,一大早,村里的党员干部就纷纷赶到村委参加村党支部书记石成群、村委会主任余双好、妇联主任彭庆霞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现场会。
9点30分,会议准时开始,确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分别宣布了上述三人的处分决定。
2015年,余庄村实施危房改造时,石成群违反工作程序,擅自确定危房改造户,致使当年进行危房改造的10户村民中,有8户不符合申报条件,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余双好、彭庆霞违反规定,利用工作便利为其亲属申请危房改造,分别领取补助资金10900元、5000元。最终,东窗事发,受到党纪惩处。
“我不该为我母亲申请危房改造,不该领取10900元危房补助金,更不该不顾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危,我给党和政府抹了黑,无颜面对全村2000多口父老乡亲们啊!”余双好满怀自责地忏悔。
彭庆霞对自己所犯错误深表悔恨,痛哭流涕地说道:“我错了,请求大家的原谅,也感谢组织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加强学习,牢记法律法规,再也不做糊涂事了。”
“这些都是和我朝夕相处的同事,看到他们当着乡亲们的面认错,我深受触动,一定要引以为戒,不能当反面教材的主角。”会上该村一名干部感慨地说。
“近两年,双河镇村组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十分突出,唐庄村等七个村18名村组干部因贪污扶贫资金或工作失职失责受到纪律处分,这充分暴露出镇党委管党治党不严,监管责任缺失,干部作风飘浮。”联系该镇的县纪委监委第三执纪监督室负责人现场宣读了“辣味十足”的《纪律检查建议书》。
双河镇纪委书记李胜利当场表态:“我们一定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查找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和监督盲区,防止类似违纪违法问题再次发生。”
确山县纪委监委按照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年行动的目标要求,研究制定了《深化以案促改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用活用好“警示教育现场会”“典型案例巡展”“廉政教育基地警示”三个基本手段,坚持扶贫领域案件“一案一改”“每案必改”,将以案促改工作重心下沉,将受处分村(居)组干部的处分决定书送到“家门口”,把警示教育现场会开到村(居)组,健全完善了案件审理室人员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受处分人员忏悔反思、身边党员干部谈感受体会、镇街道负责人表态发言、执纪监督室人员宣读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的警示教育机制。今年以来,对扶贫领域新办结的7起案件,全部开展以案促改进村(居)组,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3份。
前车之覆轨,后车之明鉴。“我们一定要把扶贫领域的以案促改工作做深做透,做进村(居)组,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真正使案例触动、触痛到每一名村组干部,发挥好纪律审查的震慑作用和后续效应,确保我县2019年如期脱贫摘帽。”确山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确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