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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用好身边“活教材”警示身边人

发布时间:2019-03-23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驿城区蚁蜂镇政府工作人员潘中亚,在政府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对此应负直接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日前,在驿城区蚁蜂镇党员大会上,区纪委监察委审理室负责人任郑重的宣布了这张处分决定,同时宣读了以案促改通知书,并以案释纪开展专题教育,用身边的“活教材”警示身边人。

  “没想到,当着我们大家的面现场宣布身边同志的处分决定,真是既深感震撼,又令人警醒,这种方式真的起到了‘出出汗’的作用,给自己敲响了警钟。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汲取教训,严守纪律和规矩,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党员干部。”蚁蜂镇一位参加工作多年的老同志深有感触地说。

  现场,区纪委监委不仅宣布对违纪违规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还结合案例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找出发案规律,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发人深省的廉政教育课,帮助党员干部认识到“微腐败”危害不微,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

  “作为党员干部本应该以身示范作表率,结果我却成为反面典型,我的这个教训是深刻的,也是沉痛的,希望大家要以我为戒,时刻绷劲纪律这个红线……”受到处分的潘中亚满脸愧疚。

  年初以来,驿城区纪委监察委持续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按照“一案一警示”要求,充分发挥以案促改的震慑作用,选取近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在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扫黑除恶、民生领域26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过现场宣布一份处分决定,向案发单位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开展一次原因剖析、进行一次忏悔检讨、作出一次表态发言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镜,警钟长鸣,做到既查既改、既行既改。同时,要求案发单位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建立一套制度、治理一个源头”的目的,真正让警示效果入脑入心。

  下一步,为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开展,驿城区将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到监狱、法庭接受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选取职务犯罪案件举办庭审廉政教育课堂和编写警示教育录,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从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明纪,,做到触及灵魂、震撼心灵,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推动以案促改做深做细做实。(驿城区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