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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03-07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1.白山市浑江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郭嘉兴、长白县委常委尹晓远、浑江区七道江镇新立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文胜等人挪用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4年,尹晓远在担任浑江区七道江镇党委书记兼镇长期间,与时任副镇长王建平及刘文胜等人商议决定,先后3次通过采取伪造危房改造户名单的方式,申请并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共计157.8万元。同年6月27日,郭嘉兴在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该村人居环境改造事宜时,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上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的行为视而不见,在会议表决未予通过的情况下,仍签字同意挪用上述资金用于该村“美丽乡村”建设,引发群众多次上访。2019年1月,郭嘉兴因在留党察看影响期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尹晓远、王建平、时任浑江区住建局长赵刚、时任浑江区监察局长时利典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文胜还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挪用资金全部退还。

  2.长岭县大兴镇党委书记梁成海等人弄虚作假应对扶贫工作检查问题。2018年7月,梁成海为应对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养牛项目专项资金检查工作,采取弄虚作假方式,事先安排万福村党支部书记许连生和村委会主任刘兴山打扫养牛场,将临时借用的100余头牛放进牛圈并在牛槽中摆放草料,故意制造养牛项目“红火”场景,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梁成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许连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刘兴山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该县扶贫办主任毛宇对扶贫工作指导不到位且发现弄虚作假问题后不制止、不报告,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榆树市育民乡政府原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胡显超利用职务便利向贫困户索要好处费、乱收费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胡显超利用负责该乡办理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违规向残疾贫困户张某某等3户村民索要好处费和高档香烟共计0.63万元;以“照相费”名义向182户危房改造户违规收费2.44万元,并从中侵占2.26万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列支出、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财政扶贫管理资金1.91万元据为己有。2019年2月,胡显超受到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开除公职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镇赉县东屏镇党委副书记刘海东等人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扶贫项目损失问题。2016年3月至12月,刘海东在该镇分管扶贫工作期间,未经上级批复同意即对该镇养驴扶贫项目转向经营盲目立项,且在未按规定进行可研论证、风险评估并办理抵押手续情况下,与某合作社违规签订超出扶贫资产经营期限6年的托养协议,造成31.2万元的扶贫项目损失。2018年11月,刘海东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县扶贫办综合科科长孟庆杰、东屏镇财政所所长杨柏明及5名村书记分别受到相应组织处理,并重新修订完善托养协议。

  吉林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以上4起典型问题,有的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力,有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有的盲目决策、弄虚作假、帮扶不精准,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必须严肃查处问责。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吉林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要严查快处,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问责。要加强对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的,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绝不姑息。(吉林省纪委监委)